第二十四章 重回现代

发布:11-27 09:42

当她坐在河边啃着干饼的时候,忽然想通了,若是这个地方有足够的栗子树,又怎么会没人见过呢?

所以,这个地方虽然是有栗子树的,但却并不是盛产的地方。

就像在原来的世界,北方南北方虽都有这种东西,却只有东北还是最盛产的。

就是不知道,这两个时空,是不是一样的。

吃饱喝足一抹嘴,花晓黎脱了鞋子,她左脚后跟磨出了一个水泡,比她预想的还好一点,得亏原主不是细皮嫩肉的身体。

两只袜子不例外的都在大拇哥的位置破了洞,这还是陈氏用旧衣服给她改做的,穿了一年多了。

唉!

花青蓝乖巧的端了盆热水过来,陈氏心疼道:“晓黎,要不这事就算了吧,日后咱们家的粮食都是自己的,吃得饱饭,娘还能做活呢!”

花晓黎并非是有野心的人,但争取生活的好一些总是没错的。

“娘,虽然咱们现在饿不着,可您想过吗,万一哪天闹了灾,没了收成,咱们一家人吃什么呢?只有手里有了钱,咱们才能活的自在些,况且,我还打算送青蓝去学堂呢。”

陈氏和花永旺诧异的互看了一眼。

“娘知道,读书总是好的,不过……”

女孩子到头来,无非是嫁人育子,读书虽好,却可有可无。

花晓黎知道他们的心思,倒也不是他们不疼青蓝,都是万恶的封建思想。

就这一点来说,王氏就比他们通透。

至少,读过书有见识的女子,才有机会嫁一个好人家。

知识改变命运!

“爹,娘,咱们家青蓝这么聪明,不读书可惜了,大房家的能读书,咱们咋不行,人活一口气,咱们不能总低人一等的活着,你们说是不是?”

这话让夫妻两人想起这些年受过的气,甚至连花银儿那个小丫头都看不起他们,老实归老实,可不代表没骨气!

“闺女说的对!”花永旺倦怠的脸上透着刚毅,“咱得让青蓝读书,以后也得让人瞧得起!”

花青蓝眼睛雪亮,乐滋滋的望着花晓黎,她真的可以跟花银儿一样,去读书了!

陈氏叹了口气,小声道:“就是为难了晓黎啊!”

“是我没用!”花永旺的心,犹如被一根针重重的扎了一下,使劲的捶着自己受伤的大腿。

陈氏自知说错了话,连忙上去阻拦。

“爹,您为我们做的已经够多了,以后莫要再说这种话了,没有您,咱们哪会住上新房啊,您就安心养着,以后看我的吧,过两日,我再去别处转转。”

花晓黎的双脚在热水里泡着,她得对这双脚好一些,以后可就靠它了。

可惜,这双脚一点都不给她面子。

第二日一早,她便重重的跪在了地上,脚底就像是踩在了针尖上一样,过了好一会才适应,慢慢的站了起来。

出门拿盐水漱了口,草草的吃了饭,花晓黎便架了牛车,准备去镇上找沈文康。

花晓黎想好了,像她这样一个普通的村姑,能有人来找她做生意,是很需要运气的事情。

虽然她一直觉得自己不一样,她是一个出生在高科技高水平的时代,想在这里生活难道还不容易吗?

不,后来她想通了,那些科技,水平,都是基于现代化的前提,在这个没有网络没有仪器没有通讯设备的年代,她学的那些知识大部分都只能用来扯淡!

只有适应了这里,用这里的方式,她才能真正的生存下去!

所以,无论如何,她要抓住这次赚钱的机会。

首先要做的,就是去更远的地方找栗子,把所有可能找到的,通通收回来,解决眼前之急。

然后再拉一批栗子树回来种上,等明年开了春,她便可以试着嫁接,获得更多的栗子树。

栗子大亨,就是她了!

所以,她得去找沈文康,把合同签了,这样系统便会发放奖励,她才可以兑换植物生长液,以保证移回来的树能存活,也可以让嫁接的树苗快点长大。

除了这件事,她去镇上,还有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那就是高阳。

那日她本是要去找他的,因为花永旺受伤耽搁了,在她出门寻找栗子之前,这件事情必须要解决掉。

按照沈文康给她的地址,她找到了沈府。

花晓黎知道沈文康是个有钱人,却万万没想到,也只是一般的有钱而已。

来的路上,她找人打听了一下沈家的铺子在象泉镇有四五家,在其他地上,少说也有几十家。

说来,这应该是个财主才对,然而,没有恩怨斗争豪门,怎么算是真正豪门?

沈家的家业是沈文康的爷爷创立的,老爷子死后,两个儿子就将产业分开管理,只是分开管理,并非是真正的分了家。

沈文康叔叔那边的生意,这些年一直在亏钱,甚至越亏越多,而沈文康父亲这边便一直在补墙。

当然,其中必然还有更复杂的原因。

总之,沈文康家里生意虽大,却算不上大土豪,只能说是普通的有钱人。

“小哥,请问沈文康公子在家吗?”

看门的下人垂着眼看了看那甩着尾巴的牛,和被吹乱了头发的女子,淡淡的说:“公子出门去了,不在!”

“那他什么时候回来?或者,沈公子去哪了,能不能请小哥指条路?”

“不知道,快走开,我们家小姐马上要出来了,别挡着路。”小哥不耐烦的挥了挥手,恨不得花晓黎立马消失。

那牛臭烘烘的,要是惹怒了小姐,他免不了又要被训斥。

花晓黎牵了牛,往前走了,在不远处的墙角下停住,坐在车上望着沈府的方向。

快要中午了,沈文康总得要回家的吧。

不一会,一辆马车停在了大门口,红木的,比沈文康那日坐的要小一些,看那样子,像是女子用的。

接着,从府中走出一个身穿轻粉绘芙蓉罗裙的姑娘,头上斜插着一只蝴蝶流苏钗,身侧一个丫头扶着,玉步款款的走到了马车前。

突然听她开口道:“这是什么味啊!臭死了!”

守门的小哥弯着腰,没说话,只是哀怨的撇了一眼不远处的花晓黎。

敢情是个被宠坏了的任性小姐!

临近午时,太阳正好。

暖意加无聊让花晓黎连连犯困,她抬眼瞅了瞅沈府大门,转头将车上的干草铺开,又抓了一把将牛喂了,上了车,枕着胳膊眯了眼。

迷迷糊糊中,花晓黎感觉有人在拍自己的肩膀。

她慢慢睁开眼,发现自己正坐着,头晕的难受。

赵爽又推了她一把,拿起桌上的笔记本,道:“你怎么又睡着了,一大早的就睡觉,昨晚又去喝酒了?”

赵爽比花晓黎长几岁,在公司的时间比她长,也比她稳重一些。

“我怎么在这?”花晓黎看着熟悉的办公室,瞬间就清醒了。

她竟然又回来了!

就像当初喝多了,一觉醒来穿到了山洞一样。

赵爽拿着笔记本等她,“废话,你不在这在哪?睡蒙了吧,还以为在家睡大觉呢?快点,别让何总等急了”

“那个,爽姐,你先去吧,我去洗把脸。”

花晓黎带着脑子里的一团乱麻,起身,摇摇晃晃的走到了洗手间。

所以,只要她睡觉,就有可能会穿越吗?以后还会吗?

如果会,她是回到花晓黎的身上,还是其他的人?

那现在的花晓黎又怎么样了?死了?或者是原主回去了?

她的意识不在的这些日子,现在这个身体又是怎么生活的?

看赵爽的样子,似乎并没有什么异常。

这一连串想不通的问题,让花晓黎晕眩的脑袋更加混乱,简直要炸裂了一般。

她双手扶在洗手台上,闭着眼睛,试图让自己的大脑停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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