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蓁蓁也顺着视线看了看,一马平川,完全不影响看到脚面。
回想起那日的情景,叶蓁蓁眼底不禁浮现出尴尬,没有想到这家人求娶她竟然是因为这个原因……
易初良也随着大家,一同打量起叶蓁蓁,脑海中回忆当时情景,耳根不禁又有些发烫。
叶蓁蓁恍然有一种自己像是耍猴戏里的猴子,整个人前厅的围观着。
她心中暗暗寻思着退路,目光扫到易初良身上之后,灵光一闪,然后娇嗔地指向易初良,“初良哥哥你眼睛在看哪里啊!你太坏了!”
说完,就似害羞般,转头跑出了门。
前厅的人又纷纷将视线转移到易初良身上,叶白玉也淡淡地看过来,美眸中流露出“没想到你也这么俗气”的失望。
易初良表面上维持着谦谦君子的儒雅淡定,心里早就想抓着叶蓁蓁将她放进油锅里油炸千遍万遍。
千万遍啊,千万遍!
*
是夜,夜空猩红,格外静谧,叶良辰书房中传来叱骂的声音。
“跪下!我这几年由着你胡闹,没想到竟然反了天,你知道现在外面怎么说我叶良辰吗!明日你继续给我去学堂,不然我就封了你的小厨房!”
叶良辰气得吹胡子瞪眼,一旁的王彩凤和叶白玉则宽慰他,“老爷,蓁蓁还小,你用不着和她置气。”
“是啊,爹爹,蓁蓁妹妹的志向并不在读书写字,你逼着她去学堂也是无用,还不如就让她在小厨房里钻研美食,总归是一技之长!”
叶白玉清高多年,似乎也忘了她当初嫉妒叶蓁蓁成绩而将她推下水的事情,更是忘了叶蓁蓁在学堂的成绩不次于她。
叶蓁蓁反倒是无所谓。
厨艺她已经练就的差不多,让她重去学堂也是好事,易初良和叶白玉是同窗,两人相处的时间都在学堂,而她想要加速催化二人情感首选的地点也是学堂。
第二天,叶蓁蓁穿着学院的制服来到了学堂,浅粉色的衣服并不适合叶蓁蓁,总是显得脸色脏兮兮的。
“白玉,这不是你姐姐吗,怎么又回到书院了?”说话的人是杜雨燕,叶白玉的好友。
叶白玉不愿和叶蓁蓁为伍,眼底闪过嫌弃,但是在外面一家人不应相互拆台,便笑着说道,“蓁蓁想读书了,于是就来了。”
杜雨燕在学堂门口做起了打油诗,还特意提高了音量,“放弃灶台回学堂,我看应是找新郎。墨香哪比饭菜香,蓁蓁要成肥厨娘!”
叶白玉也不满地看着她,她和叶蓁蓁代表都是叶家,这么说叶蓁蓁连着她也觉得面上无光。
叶蓁蓁则心中啧啧一声,她不是软柿子,不是谁想捏就能捏的。
不过为了体现人畜无害的人设,听到这首打油诗之后叶蓁蓁做出一副听不懂的样子。
然后她仰着脸问叶白玉,“白玉妹妹,没想到半年不见,杜同窗竟然都会做打油诗了呢!当初可是连“曰”都能念成‘日’,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呐!”
“叶蓁蓁!”
杜雨燕恼羞成怒,当年她入学晚,之前只认得一些常用的字,后来父亲想让她结交一些有钱有权之人才送她来到学堂的。
夫子为了考考她的学问就让她当众读《论语》,结果就闹出了把曰念成日的大笑话。
叶白玉闻言,不禁忍笑。如不是知道叶蓁蓁脑子缺根弦,只怕她会以为是叶蓁蓁故意这么说的。
众人坐稳之后,夫子还迟迟未来。
一身蓝白华服的易初良坐在叶白玉身边,两人很开心地聊着什么。
叶蓁蓁坐在最后一排,目光看着二人的背影,脑子里构思着下一本“良玉夫妇”话本的大纲,这次她准备联系一下印刷厂,扩大规模。
她都想好了,下一本写一个仙侠虐恋故事。
就在她写大纲写到叶蓁蓁应劫,二人互诉衷肠时,忽然发现整个教室都沸腾起来。
叶蓁蓁猛地捂住了话本,惊恐地看着四周,难道是她写的东西被大家看到了?
众人的目光全都聚集在教室前方一个少年身上。
少年眉目如画,皮肤白皙细腻。额上束着一个红色双鱼衔南海珍珠细抹额,鬓角的碎发被细编成一小撮,穿着一颗名贵的玉珠各梳拢在两边束在了玉冠中,半散下的头发随着走路时的风飘动。
本就修长的身材穿着一身红黑白三色相间的广袖长袍,看起来通身充满贵气。
这美人,有点眼熟……
叶蓁蓁脑海中闪过那日她在街上卖话本,不就是这个美人买了她的书吗!
她当时被易初良追得紧,为了脱身就非礼了这个美人,本想着江湖不再相见,可谁知江湖这么小,竟然偏偏在学堂碰上了。
叶蓁蓁不禁双手合十,闭上眼睛,心中默默祈祷:各路神仙,请保佑小女不要被这个美人认出来!
“是你!”美人的声音响起。
叶蓁蓁心中一惊,完了,她还是被认出来了……
就在叶蓁蓁做好打死也不承认的准备之后睁开眼,发现那个美人根本没有鸟她半眼,而是直直地向着叶白玉的方向走去。
叶蓁蓁松了一口气,又是一个被叶白玉美貌迷惑的颜狗。
放下心中的担忧,叶蓁蓁从书桌里掏出瓜子,津津有味地看着美男和美女的世纪相遇。
在她的方向,正好可以看到叶白玉的侧颜,向来清冷的脸上没有半分情绪。可是,那眼眸却带着欣赏地看着美人。
叶蓁蓁警铃大响,嗑瓜子的手停了下来,要是叶白玉喜欢上这个美人,她计划多年的逃离叶家计划岂不是全泡汤了?
就在叶蓁蓁决定做点什么阻止二人的一见钟情之时,美人却换了一个方向,停在了叶白玉旁桌易初良的桌前。
“你认识我?”易初良皱眉,他敢断定自己没有在芙蓉镇遇到过这样的人。
美人晃了晃手指,靠近易初良慵懒说道,“成衣店,你不记得了?”
这是什么神展开?叶蓁蓁感觉自己似乎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
要不,下一个话本写他俩?
就在这个时候夫子走了进来,见到少年之后是分外的尊敬,抖落衣襟之后就下跪俯首喊道:“小王爷能来此,真是令喻贤堂蓬荜生辉!你们还不速速跪下,参见小王爷!”
小王爷?
众人哗然,他们没有想到这个美少年竟然是当今的小王爷宋知斐。
传闻里那个小王爷可是一个好吃懒做、为非作歹的圆滚身材形象,就连成为王爷之后圣上应赐的封号都迟迟未封,可见是天家游手好闲到极点的皇子,百姓私下都笑称为闲王。
百姓口中的闲王,怎么能像是眼前这位生得如此好看?
虽然疑惑,但是夫子的话不能不信,于是纷纷跪下欲施礼。
“罢了,本王也是路过芙蓉镇在这里住一段日子,齐夫子是本王启蒙恩师,特来重温师徒之情,准备在这喻贤堂听道理做学问!”
宋知斐笑着,本就精致的脸上更是如阳光一样灿烂多情,“我看这里有空闲地方,不如本王就坐这,也不影响诸位同窗。”
说着,那指骨分明的手指就指向了整间教室唯一的空位,也就是叶蓁蓁旁边的座位。
叶蓁蓁不着痕迹地将刚写一半的大纲揉成了纸团然后塞进自己的袖笼中。
宋知斐既然买下了自己写的话本,那也就是说明他看过了她的字,她只要动手写一个字就会被宋知斐发现她就是那日轻薄他的那个猥琐“大叔”。
这可是王爷,就算是连他皇帝老爹都嫌弃他,但他若是知道真相也会分分钟取走自己的项上人头。
叶蓁蓁决定暂时先这位闲王抱大腿,成为宋知斐的狗腿子,就算到时候事情被他发现,宋知斐也不会要她的脑袋。
想到这里,叶蓁蓁立刻站起身,用袖子擦了擦宋知斐座位上的灰尘,狗腿开口:“小王爷,这常年没有人坐着,有些脏的。”
宋知斐深深地看了一眼叶蓁蓁之后,好看的唇瓣扬起了潋滟的笑容,连带着一双眼睛也微微完成月牙的形状,眸中似乎蕴藏着星光,明媚动人。
强有力的美颜冲击让她觉得心底一晃,顿生出了绮丽曼妙的画面和充满粉红色的气泡。
“没想到这个小傻子还有做狗腿子的天赋。”
一声轻哼传进了叶蓁蓁的耳朵里,打破了所有的绮丽和粉红,叶蓁蓁循声看去,不是刘西风又能是谁?
这句话倒是说到了不少人的心里,叶蓁蓁刚才的行为的确是有些谄媚。
她也不否认,她本来就是抱大腿的,如果让大腿主人看不出来,这不是白抱了吗。
叶蓁蓁拿出一贯傻白的状态,有些好奇地问刘西风,“狗腿子……这个词都点意思,是狗的腿吗?”
刘西风说她是宋知斐的狗腿子,那岂不是就是说小王爷是狗?
刘西风被叶蓁蓁这一反问呛得哑口无言,额上的冷汗不禁流了下来。
见宋知斐并没有怪罪,为了缓解尴尬地又扇了扇手中的折扇。
而易初良则低着头复习着昨天上课所学的知识,可是不知为何,入目的是白纸黑字,而脑海中却总会想浮现叶蓁蓁对小王爷的那副谄媚的模样。
真讨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