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生活不易,多才多艺

发布:03-18 15:22

叶蓁蓁闻言,险些被口水呛到,连忙摇摇头,“姻缘随缘,不能强求。”

宋知斐俊美的脸上扬起意味深长的笑意,“就说你不会是这样的人,本王前阵子在街上还重金买了一本写叶白玉和易初良的书。”

叶蓁蓁手心微微出汗。

他接续说道:“那里也有你的名字,是一个十恶不赦拆人姻缘的恶女,可你分明不是那种人,你说本王要不要捉到写话本污蔑你的那厮帮你出口恶气!”

“不必!”叶蓁蓁怪叫一声。

察觉自己貌似有点激动,她接着缓缓开口,“殿下宅心仁厚、仗义出手,但是民女不想因为人家用我的名字写一个话本就斤斤计较。民女的确是喜欢易初良,但是也不会采用不好的手段。”

听听,她说得多么感人肺腑,多么善良圣母。

所以殿下啊,这件事情你就别插手了好吗?

宋知斐摇摇头,“本王将你当我朋友,不必用民女自居,本王除了喜欢看热闹还喜欢做媒,定会帮你追到易初良的!”

叶蓁蓁僵硬地点点头,心中无限无奈,“民女惶恐。”

明明计划就快成功了,怎么偏偏这时候蹦出来一个劳什子王爷坏事情!

小王爷入住叶家,对于叶良辰来说那是无线的光荣和荣耀,足以光宗耀祖。

他立刻腾出自己的房间,更是将库房的书画瓷器统统搬到过来,那谄媚的样子就连叶蓁蓁都自愧不如。

王彩凤也忙前忙后,心中却担忧着自家姑娘美若天仙,可别被这个纨绔王爷看上了。

她不求如何飞黄腾达,宁可要自己姑娘成为门当户对人家明媒正娶的正室,也不愿意成为皇族侍妾。

说巧不巧,王彩凤看着小王爷和叶蓁蓁有说有笑的,眼底闪过了一丝算计:说不定啊,这山珍海味吃惯了,就喜欢清粥白饭了。

小王爷在京城怎样的美女没有见过,却是一定没有见过叶蓁蓁这样的怪胎。

不如……就顺着这个气氛,将叶蓁蓁这个丫头推出去,省得她总惦记易初良这位乘龙快婿。

念及此处,王彩凤笑着走到二人身边,热情地说,“小王爷屈尊降贵来到叶家,真是令叶家蓬荜生辉,若是草民有招待不周的地方还请小王爷海涵。蓁蓁,小王爷不熟悉芙蓉镇,你还要带王爷多在四处走动。”

叶蓁蓁自然知道王彩凤打的什么注意,脸上浮现出天真的笑容,“不如妹妹也一起去吧?”

王彩凤笑容一僵,尴尬地解释,“最近白玉染了风寒,病气过给殿下就不好了。”

她这婶婶睁着眼睛说瞎话的本事越来越厉害了,叶白玉学堂的时候气色红润,哪有半丁点风寒样子,叶蓁蓁也不拆穿。

王彩凤以为遮过去了,继续说着:“这芙蓉镇因芙蓉花开极为漂亮而得名,明日若是殿下得空不如让我们蓁蓁陪您前去。”

宋知斐听到玩乐,好看的眸子噌地一亮,“甚好,蓁蓁明日你就陪我去看花吧,顺便带我去吃你说过的美食。”

叶蓁蓁哪能反驳,只能点头称是。

……

第二日,叶蓁蓁还在睡梦中的时候就被一双手从床榻上拉了起来。

王彩凤的声音就像是打鸣的公鸡似的在叶蓁蓁耳边响起,“你们还不快给她洗漱穿衣,告诉你们好好为蓁蓁打扮,怎么好看怎么来!”

“是。”

一排丫鬟从门外鱼贯而进来,手里皆拿着沉甸甸的托盘,上面摆放了各种金银细软,胭脂水粉和锦衣华裳。

其中小丫鬟湿拿着得能拧出水来的毛巾“啪”的一下就贴在睡眼惺忪的叶蓁蓁脸上,顿时间让人神清气爽。

小丫鬟见她精神了,手下的力道更加强大,恨不得把叶蓁蓁的脸搓秃噜皮。

“婶婶,你这是做什么!”

在叶蓁蓁说话之际,小丫鬟已经进行下一步打沫了,她开口一说话便吃了一嘴泡沫。

王彩凤笑,“今天蓁蓁不是要陪着小王爷去赏花吗,代表着我们叶家,自然要漂漂亮亮的。”

这个婶婶舍不得自己的亲闺女狼入虎口,倒是舍得将她叶蓁蓁推近那个纨绔闲王。

这哪里是亲人,看是仇人才对吧!

一炷香过后,叶蓁蓁一身明媚动人的打扮和之前判若两人。

要不说人靠衣装马靠鞍,此时的叶蓁蓁虽然谈不上倾国倾城,但是比起之前灰头土脸的样子实在要好上很多。

精心描绘的眉毛将整张脸显得都温婉许多,肤如凝脂,唇色艳丽,一件杏黄色的罗裙竟让叶蓁蓁看起来明朗动人许多。

如果她今天真的穿着这身衣服陪着宋知斐去看花,难保不会有她移情别恋小王爷的流言生出,那样对她有百害而无一利。

“哎呦!”

叶蓁蓁突然抱住脑袋,弄乱了费劲编好的发髻,痛苦地开口,“我的头好痛啊!怎么一擦上这些胭脂水粉就觉得脑瓜仁痛得要死!”

王彩凤皱眉,“怎么会这样?蓁蓁,你可能不习惯用胭脂水粉,习惯就好了。”

叶蓁蓁又怪叫了几声,“不行,快给我清水来!我觉得自己要不能呼吸了!对不起婶婶,我实在太难受了,估计是无法陪小王爷赏花了,还是让白玉妹妹去吧!”

王彩凤自然不会让亲闺女陪那个闲王而毁了名声,立刻应了叶蓁蓁的请求,招呼丫鬟婆子们赶紧弄来清水洗去了胭脂水粉。

“蓁蓁,你现在觉得怎么样了?”

叶蓁蓁眨眨眼睛,娇弱地开口,“我头晕的状况好了很多,但是这衣服里三成外三层地穿得我有些难受,婶婶我可不可以换回自己的衣服!”

“当然可以!”

换回了之前灰头土脸的样子之后,叶蓁蓁重新活过来一样,眼角眉梢带着充沛的活力,“谢谢婶婶,这样之后我觉得舒服多了!”

“嗯,那就好。”

王彩凤心中不禁讥讽,这叶蓁蓁说到底还是贱命,给她好的衣服都没有那个福分穿,“我已经帮你请了下午的假,记得一定要好好招待小王爷。这个钱袋你拿着,如果小王爷看上什么,一定不要吝啬,只管买。”

叶蓁蓁颠了颠钱袋的重量,这王彩凤倒是出手阔绰,给她做一件衣服都哭没钱的人竟然拿出这么银子给她。

想到这,唇角浮现出笑意,“我知道了婶婶,我一定会好好招待王爷的。”

*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九月初是芙蓉花开得最盛的时节,有如少女亭亭玉立,有如高洁之士出淤泥而不染。

许多外乡人也会特意在九月初的时候来芙蓉镇赏花,所以街上的人摩肩接踵,好不拥挤。

此时芙蓉河畔人山人海,变戏法的,买东西的,应有尽有。

其中不乏一些青年的公子小姐在此地欣赏美景,芙蓉镇的民风开放,男女交往只要得体并不会惹人说闲话,而且主张男女自由交往。

听说当初主张这个想法的就是叶蓁蓁的亲娘,白锦。

说起叶蓁蓁的娘,那可是芙蓉镇倡导男女平权的第一人。

即便是这样离经叛道,白锦也还是不少公子求娶的热门人选,毕竟白锦长了一张如花的脸,琴棋书画更是十分了得。

至于叶蓁蓁的爹叶良景,年轻的时候稳坐第一公子的宝座,为人温润儒雅,是白锦倒追的他,二人姻缘成为了芙蓉镇一段佳话。

知道叶良景和白锦的人常说,怎么这么精金良玉的二人生出了叶蓁蓁这个废柴怪胎。

叶蓁蓁不知自己的爹娘是不是真的配得上这么高的声望,但是在她看来这对不正经的爹娘自从生下她之后就不知影踪了,绝对不算是称职的爹娘。

他们不会知道,小时候的她看着有爹娘在身边的叶白玉是怎样的羡慕,她在学堂被人欺负后回到房间,除了自己还是自己,根本没有人会在意她的伤口会不会落疤、发炎。

“你怎么了?”宋知斐左手拿着凉粉,右手攥着糖人,怀里还放着一堆小玩具。

叶蓁蓁扬起笑脸,“没什么,就是在想殿下您还喜欢吃什么。”

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想起来也是徒添不甘,做人要向前看,她得好好伺候眼前这个闲王。

宋知斐摊开双手感受着微风,“这里的荷花果然好看,等父皇赐我封号之后我就在这里建一个别院,才不在乌烟瘴气耳朵京城继续呆着。”

叶蓁蓁想起来,宋知斐的母妃在生他的时候就难产过世。

而他一直被养在皇后身边,教养成这副纨绔样子多半也是皇后一手促成的,一个没有母妃又不得皇上赏识的皇子,说起来也是可怜。

“要是父皇不让,我就将芙蓉镇的芙蓉花统统拔走,移到的王府去,一根不留!那芙蓉镇也不用叫芙蓉镇了,就叫秃镇吧!”

说完,他还手叉着腰,仰天大笑起来。

叶蓁蓁收起了同情的想法,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二人继续往前走着,市集上人声鼎沸,好不热闹,一边变脸一边喷火的戏法让宋知斐很是喜欢,扑簌簌就将手里的银子打赏给那人。

叶蓁蓁看着那铜盘子上面闪闪发亮的银锭,不禁咽了咽口水,心中开始盘算着她要不要也去学一门戏法手艺。

毕竟,这年头技多不压身。

宋知斐扫了一眼盯着银子发愣的叶蓁蓁,眼底浮现出浅浅的笑意,他从小到大见过不少女子,却没有见过叶蓁蓁这样聪明中透着傻气的。

不过这抹笑意很快隐藏起来,表面又恢复了吊儿郎当的纨绔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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