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知斐满意地点点头,“今天你说你经常颠勺,会做菜?”
叶蓁蓁回道:“会一点吧。”
“正好本王饿了,听你丫鬟说此时已然是过了饭点,你就简单帮本王做些吧!”
“我厨艺一般般,恐怕怠慢了王爷,王爷是我们的贵客,婶婶若是知道您没有吃饭一定会让府里的大厨重新做菜的。”
“嗯?”宋知斐的喉咙里发出了一个疑问的低沉声调,“本王断不是那种利用身份仗势欺人的人,过了饭点就是过了饭点,理应客随主便才是。”
客随主便?
那拔去她辛辛苦苦栽种的蔬菜的人是谁?
刚才威胁她要把她嫁给土财主的是谁?
明明就是“客很随便!”
烈日当空,一片云彩丝也没有,一动就一身汗。
叶蓁蓁拖着沉重的步伐走去了小厨房。
询问了他的口味之后,得知宋知斐喜甜食偏清淡。
于是决定做她最拿手的酸甜鸡翅和草菇西兰花,附带煮了一锅冰糖山楂,经过冰块冰过后清凉可口,甜而不腻。
让小厮去取来叶家专门为宋知斐准备的碗筷,看到银制雕绘的碗筷之后,叶蓁蓁眼中不禁闪过讥讽,她这叔叔和婶婶出手还真是大方。
没过多久,菜上齐了。
宋知斐不知何时竟然和小黄玩了起来。
小黄平时只跟着她玩,见到陌生人不是狂吠就是呲牙,此时小黄却极其温顺地任由宋知斐摸着,还发出呜呜的乞怜声音。
见菜端了上来,宋知斐净手坐回桌子上,小黄跟着过来蹭着宋知斐的裤腿,让叶蓁蓁恍有一种他才是小黄主人的错觉。
让她心中泛起了酸酸的泡泡。
装在银器中的菜肴看起来比平时都美味了许多,尤其是酸甜鸡翅,红色的鸡翅上撒着翠绿的碎葱叶,看起来就让人食欲大开。
叶蓁蓁做菜始终有一个毛病,就是色香味中总是差了色,卖相不好的菜即便味道再美,也鲜有人问津。
但是今天却破天荒地做到了三样俱全,光看着色泽就让人食欲大开。
宋知斐扫了一眼,“看着勉强能入口。”
随后,他叉了一个鸡翅,咬开润着暗红色汤汁的鸡皮,就能看到里面鲜嫩的肉质,咬下去是满口的香味,配着鸡皮的可口只觉得分外美味。
一个鸡翅下肚之后,唇齿留香。
宋知斐夹起了一段西蓝花,入口清香,中和掉鸡肉的酸甜味道。
之后在喝上一口山楂水,冰凉之意顿时间在味蕾上炸开,经过喉咙,食道,整个人身体都清清凉凉,分外舒爽。
叶蓁蓁一直没有动筷子,光看着宋知斐优雅吃饭的样子就觉得自己能吃饱一样。
她从来没有见过任何一个人能将吃饭这种充满烟火气的动作做得如此优雅。
只见他修长的手指拿着银白色的筷子,放在轮廓好看的红唇边。
就算是他吃着油腻腻的鸡翅,也觉得和喝露水一样清新优雅,甚至那微张的红唇还有着一些蛊惑人心的魔力。
真真是秀色可餐。
宋知斐停下手里的动作,问:“你怎么不吃?”
清朗的声音将叶蓁蓁拉回现实,连忙移她开盯着对方的视线,往嘴里连着塞了几口白米饭,试图缓解尴尬。
天知道,怎么她就被宋知斐的皮囊迷惑住了呢?
瞧贪吃的着叶蓁蓁低头猛吃饭,鼓鼓腮帮子就好像是一个贪吃的花栗鼠,宋知斐唇边绽开笑意,“你刚在看本王看痴了。”
这是一个陈述句。
被看透了心思,叶蓁蓁面上发烫,企图辩解:“您看错了。”
“这很正常,你不必害羞的。”
宋知斐低低地笑着,声音很是悦耳,“你做的饭菜很合本王胃口,为了奖励你,本王每餐都会来你这里,你可以每餐都与本王同桌同食。”
每餐都要面对宋知斐,这哪里是奖励,分明是惩罚吧。
叶蓁蓁佯作出惴惴不安的样子,“民女惶恐,王爷要是想吃什么,民女可以给您送过去,不用麻烦您亲自过来的,您看我这个地方简陋寒酸,会影响您的食欲。”
宋知斐环顾四周,入目之处荒蛮破败,于是点点头。
当即,叶蓁蓁心中大喜。
然而表面却做出了一副伤心欲绝的样子,将得知不能和宋知斐共进三餐后的悲伤表演得淋漓尽致。
宋知斐话锋一转,“你这个地方的确是简陋,不过看你这么喜欢本王的面子上,那本王就允许你这个请求,你可以每日来本王住的地方同本王一起用膳。”
“……”
叶蓁蓁发现宋知斐总有能力曲解她的话,她的重点就是不想和他面对面一起吃饭啊!
一连几日,宋知斐都是到她这里蹭饭,有时候叶蓁蓁懒了就做了一个西红柿炒蛋,宋知斐也吃得十分开心。
在学堂里,宋知斐依旧是吊儿郎当的样子,将纨绔二字演绎得淋漓尽致。
有的时候齐夫子被他气得吹胡子瞪眼,但是一想到这位是王爷便就泄了火气。
易初良总想着应该找一个机会和叶蓁蓁道歉,但是发现宋知斐总是黏在叶蓁蓁身边,就算是上厕所也要拉着叶蓁蓁去门口等他。
刘西风摇着扇子,说着风凉话,“你说小王爷看上叶蓁蓁什么了,狗腿的人也不只她一个,怎么就她入了那小王爷的眼?”
终于等到有一天,宋知斐翘了课,提前离开了。
易初良本来准备单独和叶蓁蓁说说话,结果刘西风在他身边经过的时候,揶揄说道:
“易初良,我觉得你和叶蓁蓁那个丫头是不是有情况啊!怎么不见拿怪胎天天跟在你身后喊你‘初良哥哥‘呢?”
刘西风学叶蓁蓁说话的时候故意掐着嗓子,那样子要多贱就有多贱。
易初良没好气地推开了刘西风。等他追出去的时候,叶蓁蓁早已经离开了。
每隔七天就喻贤堂的狩猎课,一般只有男子参加,但是后来来了一位女夫子,感兴趣的女学员便可参加狩猎课。
叶蓁蓁为了自己离开芙蓉镇后能保护自己,也报名参加了狩猎课。
狩猎课穿着衣服和平日穿的制服是不一样的,男、女子学员都是身着黑红相间的紧袖劲装,穿上之后觉得整个人都显得意气风发。
宋知斐的衣服更是量身定制,本就好看的脸配上如此的衣服只觉得分外显眼。
陌上公子人如玉,鲜衣怒马少年郎。
“你这是又看痴了?“宋知斐下马,将手里的缰绳放到一边,一套动作行云流水,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
叶蓁蓁知道宋知斐最是自恋,便顺着他的话说,“小王爷自然是好看的,是民女见过最英俊的男子,貌比潘安。”
果不其然,宋知斐闻言颇为受用,抬手将一个金把匕首扔给了叶蓁蓁,“这匕首先放在你那里,本王揣着不方便。”
叶蓁蓁无奈地接住了匕首,看到了匕首通身都是金子打造,猜想里面的刀锋会更加锋利。
不远处看到这一幕的几个少年郎调侃着,“没想到这个叶蓁蓁看着傻乎乎的,倒是有心计的,为了巴结王爷竟然这么狗腿。”
刘西风哼了一声,摇着手里的折扇,“她才是真傻呢,那位可是连陛下都不愿赐封号的闲王,除了遛鸟赌钱,将来最好的结局也不过就是混吃等死,你没看叶夫人让白玉躲着闲王得紧吗,生怕自己的宝贝姑娘被闲王看上染指,这样才是聪明人呢。”
“西风,慎言。”
易初良开口,星眸剑眉,薄唇紧抿,额前的几缕碎发轻轻飘着,配上禁欲清冷的外表颇有冷酷少侠的感觉。
“吁!”女夫子骑着高头大马来到众人面前。
这位女夫子名叫明光,为人冷艳,武艺高强,若不是本朝明确说明只有男子才可以参加科举,以她的实力定能一举成为武状元。
她的身上颇有一种男子的英气豪爽,叶蓁蓁第一眼就对明光夫子充满好感。
明光的视线扫咋叶蓁蓁和宋知斐身上,“你们就是新来的两个,之前有底子吗?”
宋知斐眉眼间全是得意,“本王可是本朝武状元孟河的关门弟子!”
“孟河?”明光忽然哈哈大笑起来,“手下败将,不知你是青出于蓝,还是……”
明光的话没有说完可是谁都听出来她的意思。
宋知斐懒懒散散的启唇,“明光夫子的事情本王可是知道得一清二楚,但是想必这里的人都不知道,夫子你说本王是不是应该和诸位同窗讲一讲明光夫子的风流韵事?”
众人哗然,明光夫子竟然有着风流韵事,都屏气凝神侧耳倾听,生怕错过细节。
明光红唇一扬,似乎没有将这件事情放在心上,“你既然听过我的事情,那一定也知道本夫子的剑不长眼睛。”
以明光的武力,本可以在京城风生水起。
然而曾经因为她和丞相之子在武馆擂台比试的时候,把对方捅伤,丞相对这件事情颇有意见,京城中的武馆无人敢收她,才来到了芙蓉镇。
宋知斐提议:“不如这样,叶蓁蓁全无底子,由本王来指导,一个月之后与你的得意门生比试一场,如何?”
“宋知斐!”叶蓁蓁拉着宋知斐的袖子,情急之下不禁叫了他的全名。
他是疯了吗!明光夫子的得意门生可是百里穿杨的易初良!
叶蓁蓁将目光投在明光身上,明光夫子应该不会同意宋知斐这般胡闹的吧,毕竟赢了也不光彩,输了更加丢脸。
谁料,明光笑说,“小王爷少年英气,本夫子愿意同你比试!”
叶蓁蓁彻底绝望了,她从来没有骑过马,更别说射箭了。
而且这马还不通人性,若她不慎坠马摔成了残废,那她还如何去京城抱大腿,只怕会被王彩凤直接到乱坟岗或是嫁了一个很出钱的鳏夫。
叶蓁蓁似乎都感受到自己悲惨的结局,就在她想站出来拒绝的时候,对面走出了一个瘦高身影。
是易初良。
他面色峻然,“夫子,初良觉得这场比赛我胜之不武,叶蓁蓁根本不会骑射,若是一蹴而就反而对其自身伤害极大。”
叶蓁蓁激动地看着易初良,她从来没有一刻觉得易初良竟是如此的帅气威武。
对,就这样,拒绝强权!
宋知斐唇边勾起一抹邪气的笑容,直直地看着易初良,“先不说你为什么觉得你一定会赢,就先说一说你后半句话,本王怎么听出来些许保护之意呢?难不成你喜欢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