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陌生的宋知斐

发布:03-18 15:33

此时的宋知斐,如同是传说中死亡森林中的食人花。

开得无比娇艳,一旦有人靠近就会被狰狞的花瓣瞬间吞噬,伴随着“咯吱咯吱”令人毛骨悚然的咀嚼声音,鲜红的血液从花瓣缝隙中流出,滋养着花瓣变得更加娇艳,更加吸引人们的好奇。

食人花重新归于平静,等待着下一个食物的自投罗网。

这种平静,让人更加觉得可怕。

叶蓁蓁抬头,便看到了宋知斐平静的表情。

月色镀在宋知斐的脸上,银色的余晖笼罩,越发显得他通身清冷。

叶蓁蓁后背莫名觉得发凉,结巴地问道,“现在怎么办?明天有人发现……官府一定会查的。”

宋知斐闻言,抬脚一踢,只听到“噗通”一声,尸体就被踢到了河里面,掀起一阵水花。

宋知斐一番动作做得行云流水,让在场的另外两个人看得惊呆了下巴。

宋知斐捋了捋头发,一如往日轻佻开口,“宫里天天都有死人,有井里淹死的,有梁上吊死的,有被乱棍打死的,更有不明不白就死了的,对本王来说尸体就和地上的蚂蚁没有什么不同,你们以后见多了就习惯了。”

这番话说得也合情合理,宋知斐毕竟是宫里长大的,见过的死人比他们见过的死猪都多。

宋胥的手哆嗦着,他跪在地上,“多谢小王爷的救命之恩,帮草民除去这个人渣。”

闻言,宋知斐气得跳脚,“你这刁民竟然乱给本王扣帽子,这个人明明就是自己忽然死了的,本王不过是日行一善,帮你这胆小之人解决了死尸,怎么在你嘴里这人倒像是我杀的?若是被父皇听到,本王岂不是又要被斥责一番!”

宋胥连忙解释,“草民……”

宋知斐脸色更黑,“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本王不想见到你,还不快滚!怎么还不滚,你不走我走,蓁蓁,春风十里带路!”

叶蓁蓁拍了拍跪在地上的宋胥,“你快走吧,今天的事情就当没有发生过,不得和任何人提及今晚你在这里见过小王爷和我,你可记住了?”

宋胥的目光在她脸上扫过,似乎不认识她一样,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叶蓁蓁,完全不似往日的花痴古怪。

等宋胥离开后,幽深的河岸边上只剩下了他们二人,叶蓁蓁袖管中的手臂禁不住颤抖。

刚才宋知斐那平静的表情像是滚热的铁烙一样,深深地烙在了她的脑海中,挥之不去,莫名让她觉得害怕。

比起儿时溺水时的恐惧更甚。

肩膀忽然传来温暖的触感,头顶上宋知斐的声音随着晚风轻柔传来,“死人有什么可怕的,最可怕的是活人才对。”

话音落地,叶蓁蓁浑身僵硬,如同四肢关节绑上了木头板子一样。

宋知斐笑出了声,像是拍西瓜一样拍了一下叶蓁蓁的脑袋,“行了,估计你也是第一次看到有人死在你面前,害怕也是正常的。走吧,回家。”

晚风温柔,树影婆娑,宋知斐握上了叶蓁蓁的手。

是夜,倾泻的月光挥洒下来,照耀得破旧的房间蒙上了一层淡淡的月晖。

叶蓁蓁抱着被子在床上辗转反侧,始终都无法入眠,脑海中全都是宋知斐那张平静的脸……

河边死亡的男子让她不禁联想到今天上午险些被马儿撞到的自己,都是忽然间被一种外力牵引,只不过她避开了危险而那个人因此丧命。

那个小王爷真的如表面那样只是一个纨绔皇子吗,尤其是那句“死人有什么可怕的,最可怕的是活人才对”,犹如从死人堆中挣扎爬出后的平静,真的是她想多了吗?

……

一夜未眠,雄鸡破晓的时候叶蓁蓁才懵懵懂懂有了睡意,等醒来已经日上三竿。

昨天又是练马术,又是背人狂奔,叶蓁蓁稍稍一动就觉得身上的每一块肉酸痛酸痛的,若不是肚子太饿了,她连床都不想下。

到小厨房收拾收拾,刚做了红烧笋片和醋溜土豆丝,院子外就传来熟悉的声音,“小蓁蓁,本王就知道你这里一定好吃的。”

说着,宋知斐自觉地拿着筷子坐在了叶蓁蓁对面的桌位上,夹起一片竹笋放到了嘴里,竹笋的清香和酱汁的浓醇混合在一起,入口清脆,十分好吃。

三片竹笋下肚之后,他开口说,“听说今天夫子测试,到时候你记得帮帮本王,不然本王若是不及格会觉得很丢脸的。”

经过一夜的思考,叶蓁蓁得出了一个结论,无论宋知斐是怎样的人,只要她不得罪他就好,等她离开了芙蓉镇,他也该回到他的王爷府,山高水重,相逢几乎是不可能的。

想到这里,叶蓁蓁心中便没有那么害怕了,一如往日地狗腿回答道,“那是自然,民女必定倾尽毕生所学,帮助殿下您测试及格。”

两个人吃过早饭,并肩走学堂。

走出大门口的时候,在石狮子旁边看到了等叶白玉一起上学的易初良,易初良身后还跟着刘西风、宋胥等人。

三个人长得都算是俊朗,穿着统一的蓝白色的学院制服,站在一起显得芙蓉镇的早晨都美好了很多。

叶蓁蓁的目光在宋胥身上停留了一会儿,见他和平日并无异常后,心中的石头落了地。

宋胥是个聪明人,昨晚的事情他不会多说的。

三个人见到宋知斐,异口同声,“草民见过小王爷。”

宋知斐矜贵地抬起手,以手腕为轴上下挥动着手,端是优雅清贵,他和颜悦色,“大家都是同窗,无需见外。”

皇家之人最擅长说场面话,皇帝总喜欢说“无须多礼”,可是要是哪个大臣真的敢见到龙颜而不下跪,估计祖宗十八代都得被挖出来鞭尸。

叶白玉姗姗来迟,半散半束的青丝用一根羊脂白玉发簪固定,发尾系了一个粉白色的纱织发带,一身粉嫩的轻纱制服穿在她身上轻盈飘逸,宛如九天玄女降临人间。

这样的仙子站在叶蓁蓁身边,简直就是对叶蓁蓁的酷刑。

其实叶蓁蓁不怎么喜欢有叶白玉和易初良同时在场的情况,因为往往这种情况下,她必须装作一副很花痴的样子。

要知道,演戏是很累的一件事。

生活不易,多才多艺。

叶蓁蓁唇角扬起熟悉的弧度,怪叫一声,抱住了易初良的手臂,“初良哥哥,蓁蓁很感动,没想到你竟然能来接我去学堂。”

易初良用力甩了甩手臂,而叶蓁蓁的手就像是狗皮膏药一样,死死地黏在他身上,怎么甩都甩不掉。

叶白玉黛眉雾眸一扫,唇角微微完成一个淡淡的弧度,矜持又不失活力,端庄又不失风情,就这一抹笑足以让在场的男男女女都沉醉痴迷好一会儿,就连叶蓁蓁也不禁荡漾在这美好的笑容中。

宋知斐是见过世面的,宫里那些妃嫔们一见到父皇都是这么笑的,如果说如今得宠的萧贵妃笑容功力是九成的话,那这个叶白玉不过就是刚入门的水准,也不知道这群人怎么就会被她迷得神魂颠倒。

“回魂了!人家都走远了!”宋知斐走到叶蓁蓁面前,打了一个指响。

易初良先一步被叶蓁蓁反应过来,第一时间挣脱开她的钳制,想要上前追上叶白玉的软轿。

宋知斐插进两人之间的缝隙,单手扣着叶蓁蓁的肩膀,“行了,该上课了,叶蓁蓁上马车吧。”

叶蓁蓁依依不舍地离开易初良的身边,宋知斐先一步钻进了帘子中,而她识趣地坐在了马车的老位置上,对着熟悉的马屁股压抑着胃里面的翻江倒海。

帘子忽然被里面的人掀开,宋知斐露出了一个脑袋和一只好看的手,将叶蓁蓁拉进了帘子里面,声音温柔地开口,“外面多热,姑娘家晒黑就不好了。”

和昨天那个“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多不好”为借口把她推到马屁股后面的人截然不同。

叶蓁蓁一脸惊讶,宋知斐凑到她耳边,“你还想不想离开芙蓉镇了,要是想离开就乖乖在这坐着。”

听到这句话,叶蓁蓁圆圆的眼睛亮晶晶地看着宋知斐,“殿下的恩情民女没齿难忘,来世定当结草衔环,做牛做马。”

风吹帘动,随着马车行驶起来,帘子被风吹得掀开一角,底下的人从外面刚好可以看到里面的情景。

易初良只需稍稍侧眸就能看到马车中,宋知斐和叶蓁蓁距离很近,露出的半张脸上眼睛格外明亮。

有人说当人一个人遇到喜欢的人或是正在做喜欢的事情的时候,眼睛是会发光的。显然此时叶蓁蓁的眼睛就正在发光。

易初良的唇抿成一道直线,宋胥将他的变化看在眼中,转移视线,看着马车走远。

刘西风没有察觉到身边两位兄弟形成的怪异气氛,风流无双地摇着扇子,疑惑开口,“刚才我没看错吧,闲王竟然让这个小妮子与他同乘?我忽然有一种很可怕的预感,这个小妮子将来不会真进了小王爷的王府吧?”

宋胥淡淡开口,“蓁蓁喜欢初良得紧,和小王爷走得近应该是两个人性情相投。”

刘西风嗤笑,“蓁蓁?你怎么叫得怎么亲热?”

宋胥满眼无奈。

刘西风接着分析:“这个小王爷长得不错,又是权贵,他那吊儿郎当的样子将来八成也不会加入夺嫡中,叶蓁蓁那个废柴说不定还真就日久生情,移情别恋了呢?初良,要是她真不喜欢你了,你会不会觉得心里不好受啊!”

易初良像是炸毛的猫,广袖一甩,对刘西风喊道,“谁要她喜欢了,我巴不得她别缠着我了!”

被吼了的刘西风又委屈又不解,“不喜欢就不喜欢呗,你这么激动干什么?”

宋胥则摇头轻笑,每次一提到叶蓁蓁,这位芙蓉城第一公子总是能轻而易举地破功,也算是一物降一物了。

他看着已经走远的轿子,眼前又浮现出昨夜叶蓁蓁劝他离开时候的神情,那双眼睛格外剔透清澈,全然不似往日的愚笨痴呆。

宋胥的目光重新落在炸毛的易初良的身上,发出一丝若有若无的叹息。

但愿今后,初良可以不后悔他如今的选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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