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母女二人因为这句话已经坐上了飞上枝头变凤凰的美梦时,宋知斐为他们二人当头浇下一盆凉水:
“侮辱皇室本是杀头重罪,本王念在中秋佳节,你们二人又是蓁蓁的亲戚,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本王就罚你们清扫街道好了,到晚上宴会开始前,你们母女二人就在这扫马路。等什么时候这条路上一尘不染,本王就准你休息。”
扫!大!街!
对于劳苦大众来说清扫不算是惩罚,但是对于白雪和香荣这两位身骄肉贵且极好面子的人来说简直就是人间地狱。
于是,在芙蓉镇街头来来往往的行人都会发现这样的一个景观,两个打扮极尽奢华的贵妇和千金小姐正累得满头是汗,正拿着扫帚进行打扫。
终于把整条街打扫得一尘不染后,香荣累瘫在地上,暗暗发誓一会儿在宴会上,她一定要让叶蓁蓁出尽洋相!
宴席上,高朋满座,觥筹交错。
华灯初上时分,天际渲染出粉色夹杂着紫色的梦幻色彩。
赏菊会刚一开始,叶白玉便已经收到了大量的金菊,更不用说一场琵琶弹奏之后,令在场的人深切感受到了白居易诗中所写“小弦切切如私语,大弦嘈嘈如急雨”是怎样的美妙了。
与宴会隔着一条小路的竹林中,叶蓁蓁和阿黄一人一狗坐在大若鼓面的石头上看着远处的喧嚣,躲在隐蔽的树影中,一边嗑着瓜子,一边对公子姑娘们的才艺表演打分。
叶白玉稳坐金菊榜榜首,紧随其后的就是杜雨燕。
如果说叶白玉是男人们心中的莲花,可远观而不可亵玩,那么杜雨燕就是国色天香的牡丹,一支舞中风情万种,令人眼花缭乱。
“白玉无瑕,宜室宜家,颜艺俱佳!”
“雨燕,冲啊!“
场上十分热闹,叶白玉和杜雨燕的粉丝团都在喊着她们二人的名字和整齐的口号,甚至又不少人为了争论到底她们谁更出色,当场发生争执,甚至大打出手。
见竞争进入白热化,叶蓁蓁揉了揉鼻子,感叹道:“既生瑜何生亮,你说是不是啊,阿黄?”
“汪汪!”
“估计当年我娘和我爹也有这么多的人支持,我真是给他们丢人了。”
“汪汪!”
“阿黄,我这也要离开了。你说我要不要和易初良说一声这么多年其实都是骗他的,让他别有心理压力。”
“你就别刺激他了。”
雾草!
叶蓁蓁一个激灵,手里的瓜子洒了一半,“我的妈啊,阿黄你成精了,咋还会说话了?”
手心被人一抓,叶蓁蓁低头看着光秃秃的手心,一侧头发现宋知斐不知何时替代了阿黄的地位,蹲在她的身边,还抢走了她最后的瓜子。
叶蓁蓁长呼一口气,拍了拍胸口,“原来是殿下啊,吓我一跳。”
宋知斐边嗑着瓜子边问,“你怎么不去席上坐着,在这看连他们的脸都看不清?”
“没有人通知我去,冷不丁一出现,连位置都没有该多尴尬。”
叶蓁蓁拍了拍手上的瓜子渣渣,见还不干净,就在裙子上蹭了蹭。
宋知斐看到这一动作,嫌弃地开口,“你一个姑娘家的,怎么不爱干净。”
说着,从怀里掏出了一个手帕,丢给了叶蓁蓁,“拿着个擦擦。”
叶蓁蓁接过手帕,柔软丝滑的布料带着些许的凉意,恐怕仅仅这一块小手帕的价格都能买她一百件身上穿的衣服了。
万恶的统治阶级真是暴殄天物啊!
犹豫了一会儿,她还是没舍得用这么好的料子擦手,但是手指触摸的地方还是留下的瓜子碎渣。
她忽然发现,手帕上还绣着一只仙鹤,竟然和娘小时候给她绣衣服的手法一模一样,是交叉十字的针法,和世面上其他的绣法都不一样。
她瞄了一眼见宋知斐正看着远处粉丝大家,迅速地把手帕整齐地叠好塞在了自己的衣袖中。
宋知斐自然看到了叶蓁蓁看到仙鹤时候的表情,墨色的眸子半眯,很快他舒展了表情,用一贯懒洋洋的语气说道:“不过是小帕子,看你没见识的样子,你若是喜欢,本王送你一百条。”
叶蓁蓁唯恐宋知斐真拿一百条手帕砸她,连忙婉拒。
宋知斐接着上一个话题问道,“你刚才说没有人邀请你,难道你之前一直没参加过?”
真被他说对了,叶蓁蓁的确没有参加过赏菊会。
这么多年来她一直都是疯疯癫癫的古怪形象,一年三百多天脸上蹭着总是灶台的灰,如何洗都洗不掉似的。
她并不在乎别人怎么说她。
只不过,这个赏菊会是母亲当年一手创办的,叶蓁蓁一直没有参加是因为不想让别人一看到她会说:“这个怪胎是白锦的女儿。”
叶蓁蓁不想因为自己,让娘被人说三道四。
这么多年,她从来没有和人讲过这件事情,就连奶娘都不曾。
奶娘上了岁数,她也不愿意用这些事情让她老人家伤心难过。
或许是压抑了太多事情,或许是月色太过温柔,或许她确定他们二人未来不会再有交集,叶蓁蓁破天荒有了倾诉的念头,一股脑就把事情都告诉了宋知斐,“大概就是这样了,所以我尽量避开赏菊会。”
听到这段故事,宋知斐敛眸。清冷的月光照在他的脸上镀上一层霜似的光晕。
他的母妃梅妃曾是名满天下的才女,生于芙蓉镇,才名远播被父皇听闻,于是微服私访来到芙蓉镇,与母亲一见钟情,破格升为妃位,史无前例。
所有人都以为梅妃必定盛宠环绕之时,却在孕期忽然被废,原因至今不明,生他之后不久,她便香消玉殒。
从那之后,梅妃二字就成为了皇宫中的禁忌,再也无人提及。
晚风吹过,额前的碎发随风飘荡。
宋知斐抬起手抚摸着叶蓁蓁的头顶,唇边勾出一抹懒洋洋笑意,“笨,你都要走了,不如就大大方方参加一次赏菊会。你一次都没有参加过,岂不是太不给你母亲面子了!”
叶蓁蓁摇头,“得了吧,我除了做饭做得好,琴诗书画一窍不通,真去了也是给母亲丢脸。”
“本王有办法让你参加这个破宴会还不让你丢人的办法。”说着,宋知斐就拉着叶蓁蓁起身,飞奔着离开竹林。
宋知斐说风就是雨,被他拉起来的叶蓁蓁差点闪了腰,痛得龇牙咧嘴,“你带我去哪啊?”
宋知斐挑眉,“本王让你知道什么是化腐朽为神奇!”
……
一炷香过后,西厢房中。
通明的烛火下,空气浮动着沁人心脾的薰香味道,宋知斐在外屋翻着话本,窗外偶有槐树的香味传来,夹在晚风中,吹得人心舒畅。
隔着里屋和外屋的帘子被掀开,一个面容清秀的小太监恭敬走过来,“回殿下,叶小姐梳妆好了。”
宋知斐勾唇一笑,将书随手扣在桌子上面,起身朝里屋走去。
这还是他第一次进叶蓁蓁的卧房。
不大的软塌上紧靠着墙,床架子两侧绑着水蓝色的纱帐,布料已经洗得有些发白,可想而知应该是用了有些年头。
唯一算是上颜色崭新的就是放在枕头旁边的一个小兔子玩偶,正是上次他套圈套中的那个。
不知为何,宋知斐唇角的笑容加深,连他自己都没有发现。
梨木妆台前,叶蓁蓁不可置信地摸着自己的脸,若不是铜镜中的人对着她的动作也活动着,她根本不敢相信这就是她。
柔顺的长发绾成精致的仙女髻,云鬓簪了一个双蝶金步摇,饱满光洁的额头上画了一朵梅花花锚,栩栩如生,仿佛凑近就能嗅到香味一样。
洗去煤灰的脸上清透白皙,又敷了一层香粉,两弯的黛色长眉如远山温柔,越发显得明艳动人。
配上一袭剪裁流畅合身的对襟凌云花纹望仙裙,通身贵气明艳,比起叶白玉和杜雨燕之辈,不差毫分。
宋知斐满意地欣赏着自己的杰作,随手从妆台上拿起一对明珠耳饰扣在了叶蓁蓁圆润的耳垂上,狭长的眸子弯着笑意。
哪个姑娘不喜欢漂漂亮亮的,叶蓁蓁当然也不例外。只不过面对这种变化,她心中多少有些忐忑,不自在地摸了摸发髻,“这样可以吗?”
“凑合吧,勉强入眼。”
“真的?”叶蓁蓁了解宋知斐,他说的“凑合”就是“很不错”的意思。
叶蓁蓁展颜一笑,面颊生动起来。如阳春三月的冰河消融,如初秋九月的层林尽染。
饶是见过三千佳丽的宋知斐也不由得被这个笑容晃到了,低眸掩饰自己的失神,扭过头将一块轻盈的薄纱扔给了叶蓁蓁,“这个带上。”
叶蓁蓁乖乖地戴上了面纱之后,回头收拾妆台,这才发现满桌子的金银首饰都是她在金店中遥遥看过的,而且一个个都是价值不菲。
忽然想到了什么似的,她苍白着脸色,凑到宋知斐的身边。
她紧张地开口:“那个,殿下,这些衣服首饰是你刚刚特意派人去买的?”
宋知斐点点头。
叶蓁蓁绝望地捂住脸,“就算把我卖了也换不来这么多钱啊……不过殿下放心,等宴会一结束,我一定把这些完好无损的退回去!不,现在我就去退!”
说着叶蓁蓁就要拔下头上的步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