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怪不怪?!可你不是皇子吗?皇子不是有权利处理这些事情?”
慕锦梨皱了皱眉头,不太理解。
他们受着全天下平民供养,为何还对平民百姓的苦楚视而不见?
难道这个三皇子上官宣楠,是个尸位素餐的家伙?
可是,慕锦梨的直觉告诉自己,上官宣楠绝非她看到的那样简单。
“我为何要管他们的生死?而且,宝云城自古以来就重视孝道,卖身葬父实在是再平常不过。”
上官宣楠淡淡的眼神,让慕锦梨觉得,他真冷心冷情。
她直接盯着上官宣楠,上官宣楠感受到慕锦梨的眼神,反问:“你看我做甚?莫不是也对我一见钟情。”
慕锦梨一阵无语。
她转移了自己的视线,内心盘算着两件事。
原主是被收养的,死前有两个心愿。
一是寻找到自己的亲生父母,二是报复林家。
如今,上官宣楠娶自己这事儿,看起来已经板上钉钉了。
不然,为何上官宣楠一直不让自己离开呢?说不定,这上官宣楠心里也有什么别的盘算,让自己当挡箭牌呢!
“方才你说,宝云城重孝道。”
慕锦梨抬眸,抓着重点,询问着上官宣楠,上官宣楠喝了一口茶,轻轻挑眉:“确实如此。也因为这个‘孝道’,压垮许多人。若是反抗父母,轻则家法,重则入狱。”
怪不得原主不敢反抗,虽然原主不是亲生女儿,然而林家那对狗男女是她名义上的爹妈,自然不会好好对她。
而且,加上宝云城孝道的刑法惩罚,原主性格柔柔弱弱,自然不敢和林家撕破脸。
啧。
看来报复林家这个目标,急不来呢。
“三皇子殿下,你当真想娶我?”
慕锦梨决定直接了当说清自己的目地,她想帮原主完成心愿,就不能撒开上官宣楠这个救命稻草。
上官宣楠再怎么说,也是宝云城三皇子。
他对付林家,还不是动动小指头的事儿?
“自然。”上官宣楠看向慕锦梨,此时的慕锦梨眼中有着奇怪的情绪,像极了一只狡猾的猫咪。
不知道为何,上官宣楠产生一种错觉。
这女人可一点也不普通。
慕锦梨轻轻挑眉,说出自己的目的:“若是你想娶我,得帮我做两件事。”
“呵,我为何帮你?”
上官宣楠觉得慕锦梨有点蹬鼻子上脸,他把慕锦梨从林家带出来,已经算是帮了慕锦梨很大的忙。
谁知这丫头居然还想让自己帮她完成别的事情,素日都是上官宣楠指挥别人做事,何时,自己还会被一个乳臭未干的丫头指挥。
“三皇子,咱们也不要打马虎眼儿了。你娶我,肯定也有别的目的。”
上官宣楠心领神会,看来,他的直觉从没出错,这丫头可不是他能掌控的。
“说吧,让我帮你做什么。”
上官宣楠挑眉,虽然慕锦梨不好掌控,不过,他上官宣楠一向都喜欢挑战自己。
不然,宫中刀剑无眼,兄弟相争之事,时有发生,若是上官宣楠真是个白痴,可活不到现在呢。
慕锦梨一听有戏,立刻对上官宣楠说道:“礼崩乐坏这事,不好纠正。然而,我想完成的事情,还牵扯着你们宝云城的规矩呢。”
“你这丫头,是想报复林家吧。”
上官宣楠听到慕锦梨这句话,立刻明白她的意思,慕锦梨看起来柔柔弱弱,实则是个心里有主意的。
上官宣楠也不傻,猜出慕锦梨的盘算。
“对,我们联手吧!目前你们宝云城的规矩,让我无法正面反抗他们,不如,等到宝云成规矩重塑后,我们再谈论这件事。”
慕锦梨一字一句说着,当然,她知道光凭自己继续几句话是说服不了上官宣楠的。
所以,慕锦梨又补充道:“三皇子,之前我帮你解毒,你应该知道我会医术。”
“然后呢?”
上官宣楠对面见这个丫头逐渐产生兴趣,他没想到,慕锦梨每一句话都循序渐进,若是普通的人,压根就听不懂慕锦梨话中有话。
“我会医术,所以如果你再次遇到稀奇古怪的毒药之类,我都可以帮你解决。当然,作为等价交换。你娶我,让我成为你的皇妃,虽然你嘴上不说,但我看出来你对于宝云成礼崩乐坏的事迹还是有些介意的。”
上官宣楠不由得拍拍手,他本以为慕锦梨只是个会医术,而且情商比较高的丫头而已,谁知这丫头不仅仅是他认为的这么简单。
慕锦梨说对了。
上官宣楠虽然表面上对于这些理工说坏的实际漠不关心,私底下却暗自搜罗着各种罪证。
“成交。”
上官宣楠伸出手,慕锦梨反握住他的手,说道:“合作愉快。”
“对了,三皇子,你突然把我带进府中,然而我却不知道应该住在哪里。”
“你住东厢房吧。待会儿小莹会带你过去。”
“行!”
没一会儿,一个身着朴素的丫鬟走进房门见到上官宣楠后,立刻问安:“三皇子好。”
“不必请安,待会儿把皇妃送到东厢房就行。”
“好的!”
上官宣楠口中的小莹,是皇子府的家生子,慕锦梨初次见到她时,就觉得这丫头长的真有福气。
谁让小莹的脸胖乎乎的,任谁见了都想捏一下。
“皇妃,我带你去秋水居吧!”
小莹人虽然长的福气,可是说话却很甜。
慕锦梨这个人比较喜欢跟着感觉走,这丫头,她喜欢。
“秋水居是哪里?方才,不是说要把我带到东厢房吗?”
慕锦梨很奇怪,难道自己又换个居住地?
小莹摇了摇头,对慕锦梨解释着:“皇妃,东厢房是我们附中人的称呼,他们上的牌子挂的是秋水居。”
“哦,原来如此!”
慕锦梨跟随小莹来到了秋水居,秋水居布置还算是得体,没有什么繁杂的东西,院子中还有一棵梨花树。
看来,上官宣楠也算是下了功夫呀。
至少表面上,上官宣楠做足了。
因为原主就很喜欢梨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