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轩久头痛欲裂,缓缓睁开眼。
她躺在草堆里,夜露深,衣衫全被打湿了,风一吹,凉到骨子里去。
脑袋下的石头硌的她生疼,不远处浑身是血的妇人一连的叠声叫唤着。
妇人梳着发髻,洗的发白的粗布衣衫,左肩有个血窟窿,鲜血染红了她大半边衣襟,左腿也不自然的扭曲。
她完全不顾及疼痛,爬来爬去不知在寻找什么,手指被草根茎叶割的全是血。
“阿九,阿九啊,你在哪儿?”妇人眼睛睁的大大,里面蓄满了眼泪,但是目光平直,甚至没看到近在咫尺的林轩久。
林轩久闭了闭眼,一时间脑袋无比混乱。
不久前她还是二十一世纪的医学圣手,学医十数载,被誉为院里中医系最有潜力的奇才。
上班路上,在路口遇到了个乱闯马路的小孩子,当时她脑子一片空白,反应过来时,她已经冲去推开了那个孩子。
然后剧痛降临,记忆最后的画面是鲜血自她身下逐渐晕开……
她死了,毫无疑问的死了,再睁开眼睛,就看到荒郊野岭,自己跟一个古装妇人,浑身是血的躺在草丛里。
林轩久有种活见鬼了的感觉,脑子里乱哄哄的,另一份不属于她的记忆强硬的在脑海里铺开。
那是个小女孩的记忆,十四年的时间浑浑噩噩,脑子不太清楚,亲爹似乎也是个傻的,娘性格软弱,下面有个弟弟。
记忆中大部分时间女孩并不跟家人在一起,而是跟着一个话不多的严肃老头,日常是辨药、摘药、煎药,单调的够可以。
林轩久不由得啼笑皆非,她穿越了。
穿越到了这个小女孩身上,一个名叫林阿九的古代傻子农女。
妇人还在哀嚎,一遍遍叫着阿九,声音凄楚,无比绝望。她就是阿九的娘,赵青娘赵氏,也会是林轩久这辈子的娘。
林轩久心中陡然涌起陌生的酸涩,她叹口气,应了一声,“我在这里。”
赵氏眼中瞬间亮起了希望的星光,不顾及伤口,爬了过来,摸索着阿九的脸,哭的上气不接下气。
林轩久感觉古怪的要死,明明面前这是各全然陌生的妇人,却时时刻刻的影响她的情绪,瞧着赵氏身上的血渍都让她心惊胆战。
视线落在低矮灌木中的金毛狗脊,林轩久心中微松,金毛狗植株上金黄色的茸毛,是良好的止血药。
眼下能有这样的草药就已经很好了,她小心翼翼的取下绒毛,解开了赵氏的衣襟,给她敷上。
又徒手折了几根笔直的树枝,拆了自己的腰带,将赵氏的断腿固定好。
简单收拾了一下,林轩久扶起赵氏,“回家。”
“不!不能回去!”赵氏惊恐的抓紧了她,生怕她会消失似的,“阿九,我们逃吧,去……去哪里都好,我们逃吧。”
林轩久知道她娘为何不愿意回家,因为害她们至此的人,就是家里那些本该至亲的“家人”啊!
阿九虽是个脑子不清楚的傻子,可有一副好皮囊,模样完全随了赵氏,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傻美人,被不知道多少心思龌龊之人惦记着。
在她很小的时候,不知为何,痴傻的她竟然被村里的黎神医给瞧中了,要到了身边当药童,也给了她十多年的庇护。
可黎神医不久前过世,阿九才刚回了自己家里住了三天,就被亲奶奶以五两银子的价格卖给了隔壁村的瘸腿刘大牛当媳妇!
思及至此,林轩久恨不得咬死那个老虔婆。
那刘大牛是个不能人道的变态,早年伤了腿也伤了根子,接连娶了两房媳妇,都让他给磋磨死了。
林老太明知如此,还是将自己的亲孙女送过去,摆明了往火坑里推。
好的很呐!
林阿九亲娘赵氏是个性子软的,一直被林老太拿捏。
这是她为了女儿,第一次勇敢的反抗,只可惜她太小看了林老太的恶毒。
老虔婆哪里会管她们母女死活,两方拉扯间,眼见不能善了,便将赵氏跟阿九一同推下了山道。
这根本就是要她们母女俩死!
这样的家,难怪赵氏惊恐的只想逃离。那就是一群吃人的活恶鬼!
只是,她们母女俩都是重伤患,一头一身的血要怎么逃,又能逃去哪里呢?
没有钱、没有路引,离开了当地就会变成黑户,若不幸被官府发现,是要被抓起来的!
更别说赵氏的伤腿完全走不得路,必须好好休养,否则会落下隐疾。
林轩久摸摸自己的后脑,一个大硬包,碰一下就钻心的疼,就是这个包要了阿九的命,也成全了她林轩久的穿越。
林老太欠着阿九一条命啊!
她才十四岁,小小年纪,正是花朵一般而的时候。
林轩久胸口有股子闷而不散的怨气,是为小阿九,也是为代替阿九而活的自己。
她要让这些害过她的恶人,付出代价!
林轩久坚定的说,“娘,回家!”
赵氏难过的直掉眼泪,可为了女儿居然没有再说什么,哪怕她明知道家里是怎么样的魔窟,她都愿意陪着女儿回去。
她们俩现在待着的地方好像是沟底,旁边有个大斜坡,还有滑下来的痕迹,可赵氏腿断了,从斜坡原路返回是不用想。
林轩久用瘦小的身子,艰难的托起了断腿的赵氏,沿着沟底慢慢走着,一边大声呼救。
林轩久这个新身体,又瘦又小,可偏生有个大嗓门。
走了小半个时辰,林轩久已然脸色苍白如纸,实在有些坚持不住了。
瘦小还未成年的她,背着一个成年人太吃力了。
赵氏更是不住的哽咽,让阿九放下她自己求生。
林轩久正考虑要不要找个干燥的地方生堆火,将就着过夜。忽然听到了一道男声从头顶传来,“谁?你们在哪里?”
林轩久大喜,“我跟我娘在下面,救救我们。”
“等下。”没多久,一个瘦小灵巧的少年顺着坡滑下来。
看着有十五六岁,比林轩久大些,穿着上等的织云锦,发冠是羊脂白玉。
“哎呀,大娘怎么摔成这样了?”
林轩久一愣,这富贵俊朗的少年很难跟荒山野岭抛尸地联系起来,这样的贵公子,不该是坐着马车孤高的瞧着他们这种泥腿子么。
却见少年没有半分嫌弃,接过赵氏,“我帮你背上去,你自己能走嘛?”
林轩久木木的点头,跟着少年顺着山坡,爬上了山道,就见靠边停着一辆马车。
造车的木头,林轩久不认识,但是那两匹拉车的马,却让她眼睛一亮。
绝对珍惜的好马啊!
“多谢公子!”
林轩久端端正正的行礼,却见那小公子哥儿,往边上让了让,露出了马车。
少年对她笑道,“是该谢谢我们公子。”
嗯??
等等,少年不是个公子么?
却见马车的珠帘微动,里面传来一声低沉好听的男中音,“嗯。”
少年对马车说,“有位大娘摔了腿,天黑路也不好走。公子,让我送她们一程吧。”
“去吧。”车里不露面的真公子,还是那般惜字如金。
少年转向林轩久,“你家在哪儿?我送你。”
“谢谢小哥儿!”林轩久真心实意的感激。
是得回去!
那个家里,原主的这条命、赵氏的这身伤,可得好好清算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