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上了。”
三日之后,易初良提出的撮合已经计划好了。
中秋节过后,秋老虎仍在肆虐着。
如金沙石的训练场上,蓝天白云,彩旗飘扬,一群风华正茂的少年少女英姿勃发,充满了青春的气息。
伴随着门口,一个鲜丽少女的出现,整个场地都沸腾起来。
有人惊讶喊道,“天哪!快看,那不是叶白玉吗?”
众人目光看去,只见一身帅气的劲装穿在她身上,依旧是仙气飘飘,让人不得不感慨,果然是第一美人叶白玉。
躺在树荫下,宋知斐一边享受着侍从们的扇风,一边喝着冰镇西瓜汁。
瞧见了叶白玉之后,惬意悠闲的目光中没有半点惊讶。
抬手,对不远处的叶蓁蓁比了一个大拇指。
——干得不错。
接收到信号,叶蓁蓁得意地挑挑眉。
这可是关乎她未来人生的大事情,当然要办的妥当。
根据她这三天的观察,叶白玉自从赏菊会之后,就对易初良格外关心。
要知道,叶白玉可是九天玄女一样的存在,端庄又清冷。
往日都是易初良靠近她身边找存在感,如今倒是颠倒过来了。
一日,叶蓁蓁碰巧地路过叶白玉身边的时候,碰巧地嘀咕了一句“三天后是狩猎课,又能看到初良哥哥骑马了,好开心”,叶白玉一字不漏地听到了。
于是,叶白玉忽然产生想学习狩猎的想法。
骄阳似火,叶蓁蓁和宋知斐二人之间的互动,刚巧被易初良看到,眼底微微闪过了不悦的神色。
为了让撮合看起来不那么明显,后续的步骤也要“看似碰巧”。
太阳渐渐朝着天空的中心上移,基础训练了半堂课,剩下的半堂课就是狩猎实训。
明光夫子牵着骏马,严厉说道,“从这里到大荒山需要一炷香的时间,在太阳落山之前,你们必须出山,无论有没有射到猎物,听到没有!”
“听到了!”
“每一组的四个人必须相互照应,一旦发生突发状况立刻放信号弹。再次强调,若是出现队员单独行动的状况,那以后的狩猎课就不用再来了,听到了没有!”
“听到了!”
夫子话音刚落,叶蓁蓁就跑到了易初良的身边,拉着他的衣袖来回晃动,“初良哥哥,蓁蓁害怕,蓁蓁和你一组可以吗?”
杜雨燕晚一步走了过来,看到叶蓁蓁抢先一步,压住心中的不满。
她走到易初良的另一侧,甜美开口:“蓁蓁她什么也不会,初良哥你还是和我一组吧。”
接收到她挑衅的眼神,叶蓁蓁顿时觉得头大,这个杜雨燕怎么阴魂不散的。
若是平时也就算了,可是今日非比寻常。
今天是她为将来离开芙蓉镇,成为救命恩人狗腿子的美好蓝图打下基石的重要一天,谁也别想捣乱。
叶蓁蓁挺胸抬头,“杜雨燕,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也喜欢初良哥哥,因为你嫉妒初良哥哥总和我在一起,所以上次就要用马蹄踩死我,对不对!”
杜雨燕连忙否认,“我才没有!”
“你还不承认?”叶蓁蓁没给对方解释的机会,哭唧唧地靠在易初良肩膀上,娇弱开口,“我原本以为你只是嫉妒我,没想到你心里这么恶毒,若不上上次我运气好,恐怕就不在了!”
人们总是会在不自觉中,同情显得弱势的一方。
大家的议论声让杜雨燕顿感压力,张着嘴巴,连半句反驳的话都讲不出来。
一气之下,跺脚哭着跑远了,头上戴着的珠花花枝乱颤,像是一只炸毛的花孔雀。
叶白玉和杜雨燕是好友,抬脚想要追上去安慰她。
见状,叶蓁蓁立刻长臂一伸拉住了她,“你不能走。”
叶白玉可是今天的女主角,要是她不去,那她和宋知斐不是白忙活了吗!
宋知斐从树荫下走了过来,对着叶白玉眨了眨眼睛,肉麻开口:“白玉,本王会保护你的。”
叶白玉:“……”
“你们都墨迹什么呢!”明光夫子严厉声音传来,“三个数时间给我组成小组,三、二……”
明光的声音就如同追命魔音,大家一边哀嚎着,一边疯狂地找人组队。
“一!”
所有人都组队成功,唯独剩下了两个两个人组。
其中一组是易初良和叶蓁蓁,另一组是叶白玉和宋知斐。
在这倒数三个字的时间里,想找易初良成团的,都被他身边龇牙咧嘴的叶蓁蓁吓得离开了。
想要叶白玉成组的,也都被宋知斐脸上的皮笑肉不笑吓得落荒而逃。
见状,明光大手一挥,“行了,你们四个人一组!”
宋知斐和叶蓁蓁交换了一个眼神,暗器窃喜,第一步成功!
每个人都骑上了马,带着红缨的白马是易初良的踏雪,通身黑色唯有马耳朵是一对白色的马是宋知斐的白耳。
所有的学员中,无一例外都是高头骏马,只有叶蓁蓁的是一个枣红色的小马驹。
而叶白玉不会骑马,正对此为难的时候,宋知斐自告奋勇,拉着叶白玉的右手臂,“白玉和本王同骑吧。”
易初良当然不会让这个闲王有机会对白玉做什么,立刻拉着叶白玉的左手臂,“殿下身份尊贵,这样不合适,白玉还是坐在我的马上吧。”
二人争执了一会,宋知斐差不多可以了,于是挥了挥手,佯作不舍的说道,“那好吧。”
易初良扶着叶白玉上了马背后,他长腿一跨,帅气地坐在了她的前面。
而叶白玉第一次坐在马背上,必然有些紧张,一双小手紧紧握着易初良的衣服。
男俊女美,分外养眼。
随着越骑越远,速度也逐渐加快。
叶白玉的手渐渐抱住了易初良的腰,白皙的双颊不抹胭脂而红,易初良时不时回头提示她坐稳了,可谓是郎有情妾有意。
后面的叶蓁蓁和宋知斐见状,再次交换了一个眼神,第二步成功!
这是宋知斐精心设置的桥段,灵感是在他看了很多本话本之后产生的,他称之为马背原理。
他发现但凡是男女主角在同乘过一匹马之后,都伴随着剧情的急速升温。
他觉得,一定是因为马背颠簸,所以会让人产生心跳加快的感觉,同时马背上必要的接触,也会让两个忍迅速坠入爱河。
又过了一会,叶蓁蓁的速度渐渐慢了下来,嘴唇干涸又苍白。
可能是右肩伤口崩开了,她只能另一只手握着缰绳,试图减少右手的用力。
前面是出现了一个小小的沟渠,可能是小马驹还没有见过世面,马蹄子沾到了凉水之后,立刻兴奋起来,高兴地抬起了前蹄。
叶蓁蓁骑马也是半吊子水平,加上没有握好缰绳,整个人从马背上滑了下来。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叶蓁蓁紧紧地闭上眼睛,她觉得可能是她命里面就该有那么一次和马犯冲的劫数。上次躲过了,这次就没那么好运了。
然而,好长时间过去了,除了最开始的天旋地转之外,她并没有感受到预料的疼痛,而是后背有什么东西支撑着她一样。
微微把眼睛睁开一道缝,看到前面有两个白色的耳朵,毛茸茸的,伴随着颠簸,还一颤一颤的,格外有趣。
等等……这个耳朵有点眼熟。
宋知斐的白耳马?
她猛地一侧头,就看到身后的宋知斐一脸忍笑。见她回过神,他笑得放肆起来,边笑边说着,“本王还真没见过能被小马驹甩下来的人。”
“那是意外。”叶蓁蓁辩解,“你放我下来,我这次一定不能摔下去了。”
“还骑?你是和你的肩膀有仇吧?”宋知斐扶正叶蓁蓁的身子,“看你也算是为本王受的伤,本王牺牲一下勉强和你同乘吧。”
叶蓁蓁好笑地开口,“殿下不怕产生马背原理?”
宋知斐挑眉,“本王不担心自己,只要你不要觊觎本王的美色就好。”
“……”
叶蓁蓁输了,她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吁!”
听到后面的动静,易初良勒着缰绳停了下来,结果就看到宋知斐在叶蓁蓁的后面握着缰绳,远远看去,就好像两个人拥抱着一样。
眉间微微蹙起,再次驾马,他也不知道为何自己忽然变得烦躁起来。
*
大荒山,在书里曾誉为仙山之一,和昆仑山齐名。
山上有不少修行之人,行踪极为隐蔽,曾有农夫上山采药的时候遇见过,听说他们腾云驾雾,如同神仙。
从此,大荒山盛名远播。
易初良介绍道,“此处仙气充盈,泽润万物。听猎户说,若在此打猎,最好先拜一拜附近神仙。”
叶白玉跟着易初良闭上眼睛,双手合十低头拜神。
宋知斐冷哼一声,“狗屁神仙,如果真的举头三尺有神明的话,那还要县衙和律例做什么?”
如此离经叛道的话闻所未闻,叶蓁蓁一愣,连忙将双手举在胸前合成十字,虔诚开口:“童言无忌,童言无忌!”
童……言无忌?
宋知斐眼睛一瞪,“叶蓁蓁,拐弯抹角说谁是孩子呢?”
得了,没惹得神明降罪,倒先惹了这尊大爷。
叶蓁蓁立刻狗腿一笑,“是我,是我还不成吗?”